違背神的行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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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“掃羅和撒母耳”系列的第三章剝奪資格;閱讀第一章,請點擊這裡;閱讀第二章,請點擊這裡;閱讀第四章,請點擊這裡

悖逆與行邪術的罪相等;頑梗與拜虛神和家神相同。你既厭棄耶和華的話,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。(撒母耳記上 15:23

神有一個心頭的願望,就產生了一個旨意,並且有一個實現祂旨意的計劃。為完成這個計劃,祂有一個經綸的行政,就是把祂自己注入到人的里面,使人彰顯祂,並且代表祂,以帶進神的國。掃羅在這個經綸的行政裡被任命,正是為此,他要在神的國里為神掌權,就是為了神這個心頭的願望。

在新約裡,我們認識主的話是靈、是生命。靈來了,話就來了,生命的供應也來了。祂的話和祂的靈,是為著祂經綸的供備。這樣的原則,也發生在掃羅身上。當神的靈“衝擊”掃羅,這靈就賜給他供應生命的話,來為著神的國掌權,以完成祂的定旨(撒上 10:6710)。所以,神的話是神與掃羅同在的記號,也是掃羅在神國的行政裡,能夠代表神,合法掌權的明證。

但是,當掃羅憐惜肉體,不再為著神的國,而去建立自己的國的時候,他拒絕了主的話,就等於拒絕了靈,拒絕了主的同在,拒絕了神一切的供備。神別無選擇,只能離開掃羅。主的靈離開了他,他也失去了主的話,國度和掌權也隨之離開他了。掃羅被任命為王,有著代表神國行政的責任。所以,他不憑靈而倚靠肉體,蔑視神的話,就不能只被視為個人的軟弱,必須接受行政的對付,其結果,就使他無分於神經綸的行動。掃羅就這樣被剝奪了繼續為神掌權的資格。

當掃羅的情形在吉甲被暴露,並從君王的職分上被革除後,他的光景急轉直下。撒母耳記上十六章描述,當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,就有惡靈來驚擾他(撒上 16:14)。惡靈的驚擾是掃羅背離神話語的結果,暴露了掃羅抵擋靈、抵擋話的悖逆光景。撒母耳更鑑察出掃羅的悖逆,其實與他行邪術、拜偶像有關(撒上 15:23)。那一個具體使掃羅失敗的罪,就是他的愛自己。這成了他隱藏的偶像,玷污了神和人生命關係裡,原初的那個單一純潔。掃羅一面在人眼前事奉神,一面卻私下與肉體有交通,他的自己成了他崇拜的偶像。當人可憐並且憐恤自己,存留肉體的任何部分,他的己就成了他最大的偶像。掃羅對自己的迷戀,以及在肉體中的堅持,與接觸邪靈、行邪靈的意願,而不行神的意願,是同樣的邪惡(23節 註解1)。因為這個緣故,他失去了君王職分,以及神國一切的供備。他在作一個真正君王的事上,徹底失敗了。

出埃及記二十章說到,你們不可為自己製造偶像(出 20:23)。神的用意不是要人憑自己遵守祂的誡命,乃是要傳達祂向著人的渴望。神不能容忍的,並不是那個偶像,而是人愛不愛祂 —— 當人不再全心愛祂,被祂完全擁有時,就會被別的事物霸占。主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不止一次這樣說:“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誡命”(約 14:15);“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話”(約 14:23)。我們若愛一個人,就會渴望聽見他的話。所以,我們若愛神,祂的誡命就不是外面的要求,而是我們渴望聽見並且得著的話,滿了愛的滋潤和供應。這樣的享受,就要使喧鬧的肉體靜默,了結隱藏的偶像。

神所渴望的,不是我們憑肉體,將他的話當成外面的誡命規條來遵循,而是藉著運用我們的靈,接觸隱藏在話裡的神,產生生命的關係,使神人得著真實的滿足。主實在是一個丈夫,要我們心中只有祂,使我們與祂完全聯合,祂好注入到我們的里面,使我們成為祂的彰顯。偶像算不得什麼。只要主觀的認識神,被祂豐富的自己所吸引,重新找到祂同在的記號,就是祂的靈和祂的話,所有的偶像都要被摔碎,消逝退去。

(以上是 1/14/2022, 1/16/2022, 1/28/2022 聚會筆記部分的翻譯,供華語聖徒享受,內容未經說話人復核。英文原文於 3/3/2022 發佈在 the church in Toledo 網站,請點擊這裡閱讀原文。享受更多中文譯文,請點擊這裡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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