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遇恩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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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開車外出,我在路口等紅燈的時候,拿起手機,看了看剛收到的訊息。當我放下手機,抬起頭,看見後方一輛警車正閃著警燈,我心裡有些不安,綠燈亮起,我緩緩向前行駛,發現警車還是緊跟在後。於是,我靠著路邊停了下來,心裡納悶,難道是因為我在等紅燈的時候看手機嗎?

這個時候,一位警官從警車上下來,來到我面前,客氣地對我說,你剛才闖紅燈了。我有些詫異,我根本想不起來,我在哪裡闖了紅燈,開車一向謹慎小心的我,怎麼可能闖紅燈呢?我立刻向警官道歉,說,對不起,我真的完全沒有註意到,也許是我真的不小心,不記得了。警官取走了我的駕照,回到警車上。時候,我回到深處,轉向主,求主光照我所不知道的罪。我坐在車裡,心裡有一種無法解釋的平靜,沒有一點慌張和焦慮。我想,如果違規了,我不會辯解,甘願受罰。不一會兒,警官回來了,在確認了我知道紅燈應該停車之後,他對我說,我今天就不給你罰單了,你走吧,不要再闖紅燈了。我對他道謝之後,沒有想太多,就開車繼續往前行駛了。

然而,沒有開出幾步,我的眼淚就止不住地流了下來。剛才的那一幕,讓我想到了約翰福音第八章,那個犯淫亂的女人。我彷彿聽見主對她說,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(約 8:11)。

那種被赦免,被恩待的感覺,第一次這麼強烈地衝擊著我。主啊,我本是該死的罪人,然而,祢在十字架上,以死擔當了我的罪,讓我今天可以活著,並且可以這樣生動的、有知覺的、有目的、有盼望的活著。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,這是我永遠不變的身份,榮耀歸給神。想到這裡,我心裡浮起一首詩歌:我愛我救主,心中樂歡騰,我這蒙恩人,不能不說明,讓我再說明,用盡我聲音,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。

車繼續向前行駛,在歌聲中,我彷彿看見祂為我所受的釘傷。祂的愛,祂的恩,使我情不自禁地流淚感恩,揚聲讚美,深願永遠駐留在祂的面光中。此時此刻的我,與祂面對面,這個心中的喜樂,擦乾了臉上的淚水。主啊,謝謝祢今天這樣訪問了我,使我再一次經歷並且見證了這個恩典,這是我永遠不變的身份,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。

(以上文字是聖徒們的召會生活日誌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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